本市县中学教师全员培训的领导和管理责任,组成由市县政府或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市县培训机构和学校构成的教师全员培训领导机构,有效地推进本市县的教师全员培训工作。
(四)各市县教师培训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订本市县中学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参训教师集中培训的组织及管理;组建本市县区域校本培训共同体,并负责对其进行协调与指导;整合本区优质教师培训资源,组建本级培训者队伍;指导和检查中学校本培训,检查和审核学分登记。
(五)各中学的主要职责是:规划和实施本校的全员岗位培训;校本培训课程的选定、培训和考核;建立和管理教师培训档案,指定专人负责学分登记;与其他学校互动,建立校本培训共同体,开展以校为本的师德教育、教材研习、教学常规基本技能等培训。
(六)继续完善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制度,以《学分登记册》为管理手段,切实加强对中学教师全员培训的学习档案管理,逐步完成从纸质文本管理向电子文本远程管理的过渡。参训教师按规定完成五年至少240学时,并按年度取得规定学分的,由省教育厅颁发2009—2013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