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灵山中学
2009-2013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教育部令第7号),落实《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海南省2009—201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琼教师〔2009〕46号)精神,促进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校教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开展校本培训工作,以“新课程、新知识、新技能”和师德教育为主要内容,以教材研修、教学基本技能提升为核心,紧密围绕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需要,以青年教师为重点,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充分发挥“天网”、“地网”和“人网”相结合的培训优势,坚持和完善我校教师培训体系,以校本研训为主阵地,以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制度为抓手,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专业化水平。
二、培训目标
(一)结合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开展以教师责任心和师表形象为重点的师德教育,提高师德修养水平,逐步规范我校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
(二)开展对所教学科教材的研习活动,进一步提高教师本体性知识水平。要求青年教师(新教师)明确所教学科课程基本框架、基本理念、课程目标,并能依据学科课程标准制定具体的教学目标;熟悉教学内容和把握教材的知识点、知识结构、思想方法,弄清各章节之间的内在联系,能够独立地正确处理教材;老教师骨干教师应进一步吃透教材,在此基础上开展学科教材新知识的补充学习,做好学科课程资源开发工作。
(三)开展教学五环节(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评价)基本功的培训,掌握新课程理念下教学常规的基本要求和一般策略,提升教学基本技能。
(四)开展班主任专项培训,学习贯彻教育部新颁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以问题学生教育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为重点,提高班主任对问题学生、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能力和班级管理能力;掌握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和意义。
(五)组织教师参加市级的教育技术能力分层培训,提高教师多媒体课件制作和使用的能力;在完成教育技术能力初级培训和考试的基础上,逐步开展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和考试。
三、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2009—2013年度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实行全省统筹规划,分级组织和管理。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对全省中学教师2009—2013年度全员培训的具体实施进行协调、指导、培训和考核;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全省规划基础上,规划、指导、制订和检查督导本市县的中学教师培训工作,各市县教师培训机构负责本市县中学教师培训、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各中学以校为本,在省、市县教师培训机构指导下,规划和实施本校教师培训工作。
(二)整体推进、分层实施原则
以教师专业发展为本,面向全员、覆盖全面,整体推进中学教师培训工作;以青年教师为重点,对全体教师实行分类规划与指导,对骨干教师与一般教师实行分层培训与考核,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基地培训、校本研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以校本培训为主的原则
借助省、市县两级基地培训为专业引领,以校本研训为主要平台,以远程培训为辅助,构建三位一体的教师培训体系,破解外在资源和专业支持难题。借助区域校本培训共同体平台,因校制宜、因人施训,开展全员培训;充分利用远程培训的优势,逐步加大远程培训的力度。
四、全员培训
(一)全员对象及要求
1、培训对象:全省普通中学全体在职教师。
2、培训要求:从2009年至2013年,全省每位中学教师应完成至少360学时的在职非学历进修培训,每年要取得继续教育学分至少10学分,五年共取得继续教育学分至少50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