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学习型发展共同体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我校教师资源的凝聚、辐射、指导作用,推动名师队伍建设,培养青年、骨干教师有效成长,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特设组建立“共同体”。
第二条 “共同体”的全称是“教师学习型发展共同体”。
于2008年3月开始筹备,2008年3月27日正式成立。
活动室设在教学楼二楼思想会客厅。
第三条 “共同体”的宗旨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动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以人为本,以学习求发展,以研究促发展,提高教师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提高校长管理能力,建设富有内涵的学校文化,构建集学习和研究于一体的校际间教研模式。
第四条 共同体的任务是:
1.通过成员之间开展多方位、多层次的学习、研究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
2. 通过互促共进的学习交流活动,解决教学改革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逐步缩小成员之间的差距,使各成员均衡发展,共同提高。
3. 通过成员相互间的学习研究形成富有内涵的学习文化,深化学校文化建设。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共同体”会议:
“共同体”会议由参加的教师成员组成,每周四晚7:00—9:00在思想会客厅举行会议。
其职责是:
1.通过或修改本团体章程。
2.听取和修改各成员所提交的稿件(可以是论文、教学随笔、感悟、学习心得、教学困惑、班级管理,也可以向大家介绍一本好的书籍或学习网站)
3.讨论和决定本团体其他学习活动。
第六条 创始会员:
本组织活动由李志欣校长发起,现有创始会员四名:
韩强、刘红芳、王建军、李德刚、张学军
其职责是:
1.推动学校教师专业化成长,带动学校全体教师学习、创作、业务提高。
2.制定本团体每年的课题研究规划,负责课题实施的各项具体工作。
3.定期发起研讨话题,组织会员通过网络、会议、简报等多种形式进行研讨。
4.积极宣传本组织,发展更多的成员加入本会。
5.督促会员履行义务,为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供帮助。
6.建设和维护本团体网站。
7.积极向报刊推荐会员作品,在特定报刊优先发表会员作品。
7.编制会刊。
第三章 “共同体”成员的产生和职责
第七条 “共同体”成员必须具备下列几项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热心于学校的改革发展事业,争求上进,有一定的创作激情。
3、普通教师加入本会需提出申请,并提交原创作品一件。
4、本“共同体”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共同体”成员享受的权利:
1、 在“共同体”的帮助下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
2、 有在本会帮助下解决教学困惑、学习疑难的权利。
3、 对于自己的教学总结,有获得本会修改帮助的权利。
4、 本会优先向报刊推荐成员的作品,优先在特定刊物上发表本会员作品。
5、 免费使用本会的博客,加入博客群,本会提供成员与名师交流的平台。
6、 学校提供成员与外校名师接触的机会,优先选派成员到外地学习。对于来我校参观访问者,学校将提供与之交流的机会,一起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