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
2007年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琼教中招〔
2007〕
1号)的要求,制定海口市
2007年秋季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
报名
(一)报名条件
具有本省常住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及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适龄社会青年均可报名。
本省常住户口的非应届初中毕业生
,不准报考省、市县
(单位
)重点中学。港澳台籍考生可按琼教
[2006]44号文件办理。
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读的学生不准报考。
(二)报名时间
4
月
24日
--5月
23日
24:
00,考生报名、录入报名信息。
(三)报名办法
1
.考生原则上在本人户口所在市县(单位)中招办报名。本市在校生由学校集体报名。在我市就读,户口在外市县的考生,允许在我市毕业学校报名,并参加考试。户籍为本市
, 在外省、市(县)借读生、往届生和同等学力者的考生到市中招办单独报名。
2
.实行互联网网上报名。考生可在任何能连接互联网的地方凭考生序号(准考证)和密码登陆海南中招网进行报名信息的录入、修改、确认。考生须将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确认表”打印,并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后,如因本人失误造成信息错误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没有上网条件的学校,由学校指导学生正确、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确认表”,并签名确认。然后由学校汇集到中招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信息录入。外省、市(县)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往届生和同等学力者到中招办指定的报名点网上录入报名信息,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名确认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由市中招办收集,装进考生纸介质档案备查。
3
.学校上传考生名单后,系统即自动生成
10位数组成的准考证号码(前两位为年份代码,
3—
6位为市县和毕业学校代码,
7—
10位为考生报名顺序号)。报名顺序号由市招生办统一编排。
4
.各学校要将八、九年级考生拍照确认身份的信息于
4月
20日前上传至市教育局学籍管理系统上,报名时不再交相片。报名时缴交报名费,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确定的我省中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收费,学校不得擅自另立收费项目,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上网报名费。
5
.在外省、市(县)就读的考生回本市报名参加考试,应提交本人户籍证(审核原件,留复印件),毕业学校证明(包括是否应届毕业生、评语鉴定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成长记录袋等),市中招办在这些考生报名时,应告知我省今年中考已全面实行课改实验课程考试,他们必须参加省统一组织的考试(含体育考试)和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单报生体育考试于
5月
13日上午在琼山中学举行;
5月
23日在报名点(海口市考试中心)对单报生进行拍照确认身份;
5月
24日单报生到海口市第二中学(海甸岛一东路)进行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查。
6
.民族考生报名时,应提交市(县)级民族工作部门签章、经办人签名的《海南省少数民族民族成份证明表》,以及有经办人签名派出所验印的考生本人和父母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学校和招生部门审核后将《海南省少数民族民族成份证明表》及本人和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存入纸介质档案。市中招办负责分类统计参加中招的少数民族考生人数,并分类整理造册,及时移交市(县)民宗局负责审查确认,并在网上公示,以利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