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荐:美国校长的权力 美国校长的权力 |
发布日期:[09-01-30 18:19:11] 作者:佚名(网络) 来源:本网编辑(含笑)推荐
|
美国是典型的地方分权制国家,联邦政府没有管理教育的权限,教育管理权主要在各州。州的教育行政机构组织包括州教育委员会和州教育厅。事实上,许多州的学区是直接、具体实施州教育政策和管理公立中小学的最基层教育行政机构。尽管美国各州、各学区赋予校长的职权明显不同,但中小学校长是负责学校全面工作的法人代表的地位在全国则是相同的。
探讨美国中小学校长的权力,不难发现,美国校长的权力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不断变化。仅以美国中学校长权力来说,是伴随着角色特征逐步发展起来的。
100多年来,发生了五次比较大的变化。
1865-1885年间,美国中学校长作为普通的教育工作者而从事某些学校管理事宜,其工作信条是“教学性的教师”。
1888-1905年间,随着美国中学的进一步扩大,美国学校校长需要更多地“关注和指导”学校的教育方案,“作为应用哲学”的管理信条成了其学校管理的特征。
20世纪初期,在强调经济效益高于一切时,美国学校校长出现了另一新的管理信条,即“作为经营的学校管理”。此时美国中学校长对内负责全校工作,对外代表学校的角色已建立起来,具备了三项持久的基本权力:即学校的组织和管理、教学的监督和领导、学校——社区关系的协调和维护。这些职能延续至今仍没有本质的改变,校长通常不再或很少从事教学工作。
1930-1950年间,随着美国经济“大萧条”的爆发和罗斯福“新政”的出台,民主思想以及人人都可参与学校决策的观念日益蔓延,学校中的民主使学校管理人员的权力和威望江河日下,但他们所从事的“技术性工作”对美国中学来说仍是不可缺少的。校长在管理学校的过程中十分强调士气、团体的凝聚力、合作以及非正式组织等方面。此时校长的权力集中体现在作为社会代理人的校长。
从
20世纪
50年代开始,美国学校管理在不忽视学校非正式组织的作用的同时,更重视学校正式组织中的人的行为。美国学校管理中出现的“作为应用行为科学”的学校管理信条,左右着美国中学校长的工作方式。美国中学校长作为应用行为科学家,延续至今。
美国中学校长的发展历程充分表明,美国中学校长管理中学事务方面的权力是逐步获得和扩充的。他们把“教学管理”、“教师工作评价”、“课程设置”视为自身最主要的三项权力。无论美国中小学校长自身怎样定位,与欧美其他国家中小学校长权力相比,美国中小学校长不仅工作职权大,对内负责全校工作,对外代表学校,而且职权范围十分宽泛,校长的基本职权可分为以下五大类:
⒈
决策权。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校长有最后决定权。校长在决策之前,要召开各种会议,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但最后拍板的是校长。美国中小学校长拥有对学校的组织和管理、教学的监督和领导、学校——社区关系的协调和维护的决策权。
⒉
教学管理权。在美国,教学的监督和管理被视为学校管理工作的核心。美国中小学校长的教学管理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课程编制,即根据国家和学区的课程方案、课程指南等,针对本校学生的需求和学校目标,编制并实施反映学区观点的课程方案。第二是负责师资的在职培训,即校长必须保证教职员的继续教育,促进教师教学技能的提高和教学方法的改进。第三是教学评估,包括对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内容、资源利用、教学方法以及教学实践的全程评估。
⒊
人事管理权。美国中小学校长的人事权包括学生人事管理权和教学人员人事管理权。校长对学生的人事管理权主要体现在对学生人事工作人员的监督上。学生人事主要是针对学生的调查统计、心理健康、就业等方面进行的工作。尽管教学人员的招聘和辞退是学区的职责,但校长对教学人员的招聘、工作安排、教学人员能力的开发及辞退起着决定性作用。
| |
|
|
|
|
 |
|